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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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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知道自己昨晚是什麽时候睡着的,但我知道我早上是被梦惊醒的。梦里的我不停的艹干着林娥,还有母亲!我居然做了一个香艳逼真的春梦,梦里的女人被我压在身下不停的蹂躏,这个「女人」的身体活色生香,丰满俏丽,兼具淑女和少妇风情。女人的脸一会是母亲,严肃淫荡;一会是林娥,冰冷风情。

我最後是射在了谁的体内?母亲吗,她说过没关系。好像不是。是林娥,我清楚的记得在她被我送上高潮露出满足的笑意时,我盯着她的醉人小脸和迷人小酒窝,射了进去。

梦里好像还有被我遗忘的细节,我仔细的回想着。

「乖宝宝轻点,你这麽大力,会吃完的……後面就没得吃了。」女人说完星眸掩蔽,仰起头来不再说话,她紧紧的把我抱紧在怀里,就任我这样的吃她的奶,房间里有细不可闻的嗯啊声。

过了有一回,她才回过神来,分开我的头离开她的乳房,然後伸手放下她的衬衫。嘴里娇嗔着,「小坏蛋,吃饱了还不停,还咬妈妈的奶,真是个十足的调皮蛋……」

她收回了衬衫,并没有放下我,而是用手捉弄似的去戳我的鼻头,「宝宝你就是个十足的小色鬼,一点也不安分,真叫人操心……」她轻笑着说完还低了一下头来,爱怜的看着我,伸手轻抚我的小脸,母爱泛滥。

没有再喂我,所以她这时搂我的手松了一些,我离开了她紧贴着的胸部,她这一低头,我看到了吃惊的一幕。她脸上的小酒窝,无论是位置还是大小,与林娥脸上的那一个完全重合……

我终於回想起来梦里的全部内容。我没能看到那女人的全部脸庞,凭着记忆,我知道那女人应该就是林娥了,她的声音,她的体形,还有那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小酒窝。我此时整个人像是石化了一般,外面的天空已经开始发白,我忍着寒冷的上身砖出被子,从床上坐起来。

荒诞而又荒谬的梦。一会是婴儿时期的我,躺在妈妈的怀中吃奶,一会是现在的我,在她们身上做着男女之间的性行为。荒诞的是,那个给我吃奶的「妈妈」居然会变成现实中的林娥,荒谬的是我居然会梦到和现实中的母亲发生关系。前一种还好安慰自己,但後一种现在直让我觉的罪恶。

我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有着某种难以启齿的恋母情节,国人开化之後,这些以前大逆不道的东西,现在也都已经能够作为一种学问去研究了。我以前在读大学的时候,就听过一次公开课讲座,那个流过洋的教授从心理学的角度说过这些东西。

恋母情节中文翻译为伊谛普斯情结、俄狄浦斯情结或者伊底庇斯情结。通俗地讲是指人的一种心理倾向,喜欢和母亲在一起的感觉。恋母情结并非爱情,而大多产生於对母亲的一种欣赏敬仰。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,男孩女孩都可能有恋母、恋父情结。大部分人多多少少都会在某一年龄段有恋母情结,而在幼童时期几乎所有人都有恋母情结。

大多数人的恋母情结,只是一种隐性的对父母亲的依赖,由於成长或者生活的需要,他们逐渐会远离父母,与家长的实际距离相差的越遥远,分离的时间越久远,他们对父母在心理上依恋就越弱。孩子早期的思想在逐渐与外界的接触过程中,不断得到纠正,最终完全走出父母的怀抱,走上独立的道路,形成自己的生活圈子和健康的性取向。

原始社会和文明社会都有反对乱伦的原理禁忌,因此这些渴望在暗中被感觉到,却都永远地只能埋藏在潜意识深处。

我不断回想着那个教授的话,再对比自己。首先,我喜欢和母亲在一起的感觉吗?其次,我渴望在暗中被感觉到乱伦禁忌吗?我回想着自己的成长经历,说不上来是喜欢还是不喜欢,诚然母亲很疼我,我也很爱母亲,但那都是正常的母子关系。这样看来那个教授说的好像也不怎麽高明。

不过那个那个教授还说了:孩子在2到5岁的时候,出现恋母情结的概率最高,但是这种恋母情结是一种最基本的人际关系,也是最早发生的人际关系,并且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,多数的情况下,恋母情结的对象就会慢慢被同龄人替代……少数情况下是另一个极端,有些幼童在成长过程中可能出现过某些意外,例如家庭变故等,这种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,有可能会比平常的人更多的记得母亲原始的感觉,并在长大後潜意识里去寻找这种感觉,存有这种恋母情结的人,往往比较喜欢有成熟气质的女性,一旦他们在某个异性身上找到这种感觉,那麽这个异性就会成为他们开始友情和爱情的对象。

我可能是属於这种少数情况下的极端,因为我不得不承认我比较喜欢比我年龄大的女性;可能我又不属於这种类型,因为除了喜欢年龄比我大的这一点,我的情况好像并不符合上面的出现家庭变故条件。我只能将我的梦境解释为我喜欢比我年龄大的林娥,我存在某种意义上的恋母情节,所以会将她和「妈妈」的身份重合;至於梦里的母亲杨立华那一段,我解释为我睡觉前想到了她和老董的事情。

又过了一会,梅姨姥来敲门喊我穿衣吃饭了,我放下纷乱的思绪,开始穿衣服起床。洗好了脸出来,看到妈妈已经坐在桌子旁吃饭了。她看到我出来便说,「晚上别睡太晚,男孩子,早上要早起,别让人催。」接着吃了点饭又说,「对了,你舅舅一早就走了,他临走时说今天你们会有事情,让你今天别迟到过去。」

我因为昨晚做梦梦到母亲的原因,不敢看她,吃饭时也是坐在离她远一点的地方在吃着,心不在焉的回答着,「知道了。」

舅舅这几天在侦讯处一直都不见人,现在会有什麽事情,我不得而知。不过好的是,该教林娥的东西我基本上都教完了,他应该不会在去找林娥了。而且经过昨晚吃饭时家人的态度,他也应该会调整和林娥的关系,不会再去纠缠林娥了吧。

我胡乱的吃了一些东西,借口不能迟到的原因逃离了母亲的身边,妈妈没有看出我的情况,只是临走时,叮嘱我路上小心点。

走出大门,我深呼吸了一口早上的空气,冬天的早晨,还是很冷的,冷空气顺着呼吸管直达肺部,刺激的我打了一个激灵。借着冷空气入体,我压抑的情绪也总算平复了下来。

有人说,喜欢上一个地方,是因为那个地方住着某个喜欢的人,我一开始还不觉得,但现在不得不承认,我几乎每天都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到处里。

繁华的上海滩是我儿童时期成长的地方,那是我所知道的国内最大的城市,其国际大都市的地位,即使到了现在被日本人占领,依然不失为各国人士冒险的地方。後来搬到了南京,那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的名城,文化底蕴厚重,也适合长住。可惜,後来发生的事情,震惊了中外,我想对於我这一代中国人来说,这种惨痛的教训一辈子也不会磨灭吧……

当然,其实也不然,喜欢上一个地方,也许是为了一道生动风景,为一段青梅往事,为一座熟悉老宅……就像这山城重庆,以前无人问津的地方,如今摇身一变成了都城,其地位也上升了一大截……但令人最记忆幽深的是这里的道路,一不留神就会迷路了。这不,我看着前面斑驳的路牌和孤立的电线杆,暗暗叫到,妈的,差点又走错了。

於是,擡手提了提自行车的扶手,刚要蹬起来,转眼看到一个身影走过,那人走向对面的饭馆,我随意的擡头看了一眼,富春饭店,真是俗气的名字。那人背对着往里走,我只能看到背影,略显熟悉,我摇摇头的一脚踏上脚踏板,便不在耽搁,打了个响指,就骑了起来,自行车飞快的穿过街头巷尾。

ps:剧情有点拖拉,想必读者也是这麽想的。大概是在第十章开始往後会进入正题吧,目前初稿写到了15章,文章的剧情和肉戏提纲是早就编好了的,现在就像是盖楼一样,一点一点往里填砖头。感觉肉戏好写,但细节不好写,这也是最考验写作手法的吧。题外话,文章的时间跨度会有点长,会写到解放後,至於结局如何安排,有心的可以猜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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